危险的买方信贷销售模式 |企业信用管理
【导读】全年的净利润50%以上被买方信贷销售模式应收坏账吞蚀。如果你是企业的信用经理,会鼓励这样的放账销售么?!
上市公司慈星股份应收款项坏账5145万 或因买方信贷销售模式
2016-03-29
3月29日,主营电脑针织横机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慈星股份)发布公告称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进行清理,累计核销公司起诉法院裁定无法收回应收款项坏账3643.55万元,核销应债务重组减少的应收款项1502.13万元,两项合计5145.68万元。
我们查阅了慈星股份已发布2015年度财报发现:在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4,959.24万元(其中电脑横机业务营业收入57,358.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68.13万元。
应收坏账损失居然超过净利润的50%!!!
此外,尽管公司加强了买方信贷的资信审核并大幅降低买方信贷模式的销售规模以控制风险,同时公司也通过公司追账人员、销售顾问及律师等各方面资源加大客户代偿款的追讨工作。但据《慈星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数据显示,依然高达3623.78万元!
注:代偿款--公司客户无力偿还本公司代其支付的银行贷款本息或公司客户无力偿还本公司委托贷款。
什么是买方信贷销售方式?
根据慈星股份更前的公告解释,买方信贷销售方式存在发生坏账及连带担保赔偿的风险:
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结算的付款方式(以下简称“买方信贷”),其中买方信贷具体包括销售担保贷款和委托贷款两种方式。在销售担保贷款方式下,如客户未按期足额还款,则本公司将履行担保责任,代其向银行偿还相关款项,同时对其予以追索。在委托贷款方式下,存在客户丧失还款能力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风险。
即为了增加销售客户及订单,公司和银行合作推出了“买方信贷”模式,由银行向客户贷款,公司作为担保,客户只需要先付一定比例贷款(3-5成)作为首付款就可以拿到公司的货物。
该模式虽然可以给公司带来销量,但必须依靠客户的信用(及时回款)才能健康生存,在之后,如果公司许多客户都出现销售担保贷款违约信贷,没有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作为担保方只能先替客户还钱,那么违约的越多,公司应收账坏账损失风险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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